1.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
2.擬聘用人員在正式報到前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職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遞補。
3.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國考”筆試、面試和普通話合格證書,屆時不能取得相應合格證的,解除就業協議。
4.擬聘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7年 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5.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7.新聘用人員由奉化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幼兒園)(城區或城郊區學校為主)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
聯系電話(工作時間):0574-88521521,88681560。監督電話:88588429、885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