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醫藥高等專科學校輔導員招聘資格初審方式: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審,向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應聘資格初審。應聘資格初審通過者學校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并請初審通過者及時到浙江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本招聘的所有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2016年浙江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聘輔導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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