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進入考察程序的人員在指定的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可申請1次復檢,在另外一家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復檢。
體檢時間、地點及費用。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考察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員名單。主要采取實地考察、電話咨詢、個別訪談等方式進行。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本人德能勤績廉以及身體健康、心理健康、誠信和職位的匹配情況。對考察中發現有不適宜從事該職位工作的,取消其資格,不予引進。
三、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蒼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cncx.gov.cn)和蒼溪縣教育科技網(www.cxxedu.gov.cn)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