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崗位的考試方式:
(1)試講。試講內容為本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查報考人員的專業素養及教學能力。試講采用百分制。根據報考人員試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報考人員可在溫州商學院網站查詢試講結果。試講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輪環節。
(2)面試。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素養。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3)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滿分100分)*5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成績高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