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者按招聘崗位(學科)進行報名,在簽約階段明確學校。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學科)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學科)招聘指標。
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初定于11月22日晚上21:00前在江東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將同期在浙江師范大學就業網、江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江東教育信息網上發布。
2017學年第一批寧波市江東區教育局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簡章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