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就業協議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簽約時間擬定于2016年11月25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簽訂就業協議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協議則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