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資格復審通過者當場發放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初試、專業技能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一系列考試的相關憑證,請妥善保管),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
本次招聘公告可在浙江師范大學就業網、寧波市教育人事網、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曙教育網及部分高校網站上查詢。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招聘2017學年事業編制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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