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嚴格的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重點考核申請人的政治素質、學術能力、學術潛力。
(二)招生過程中,充分尊重導師自主權。
(三)招生過程接受全程監督,確保錄取公正。
二、申請條件
所有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請條件。除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一)教育背景
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讀學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11”或者“985”高校;
(2)申請人所在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就讀專業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
(3)海外著名高校。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且已取得碩士學位(報名時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可以報考,但以取得碩士學位為入學條件)。
3.專業背景: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應為報考專業或與報考專業相近。
其中,紀檢監察學專業要求申請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須具備下列之一的專業背景:政治學、法學、中國歷史學、應用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相關專業。
全球學專業要求申請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須具備下列之一的專業背景:政治學、國際政治學、國際關系學、外交學、國際法學、國際經濟、哲學、社會學、國際傳播學。
公共政策量化分析專業要求申請人既可是相關社會科學專業,也可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
(二)學術條件
1.申請人需提交2項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請人已發表的研究成果或已完成未發表的學術專著、學術論文(含畢業論文)和調研報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報名時提交。
(三)外語水平
申請人外語水平須達到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六級水平(CET-6),取得證書或分數不低于426分,或雅思6.5分、托福95分以上。俄、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
(四)其他條件
紀檢監察學專業招收的定向就業考生,需具有在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財經、企業經營部門3年(含)以上工作經歷。對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的申請人可適當放寬外語條件要求。
注: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只須符合學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請條件。
三、提交材料
1.學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非學歷教育碩士可不提供碩士畢業證書);
3.專家推薦信。有三位專家作為申請人的推薦人親筆書寫的推薦信。三位推薦人由申請人的碩士生導師1人、外校(中國政法大學之外)同行專家1人和中國政法大學同行專家(非報考導師)1人構成。其中,后兩位同行專家應具有教授或者同等專業職稱并且所從事的專業應當與被申請導師的專業屬于同一二級學科。同行專家的推薦信中,應當包括對申請人的學術能力和已有學術成果的評價意見。
4.外語水平證書或成績證明復印件
另外,申請人可以提交本人曾獲得榮譽、獎項的相關材料及證書復印件。
申請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研樓A605)
郵編:100088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10-58908207
四、其他程序
進入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考核、錄取、信息公開及監督等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學校、學院的后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