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9)或臺州技師學院組織人事處(0576-88456098)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3.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自動喪失應聘資格。
2016年臺州技師學院(籌)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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