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項目分:身體檢查和心理測試。
身體檢查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心理測試按照學院工作需要進行。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度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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