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資格
詳見2016年11月21日研究生部網站公示名單。
二、復試時間和地點安排
(一)2016年12月1日-12月2日各學科組織綜合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二)2016年12月5日之前公示碩博連讀博士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期10個工作日。
(三)考生復試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①《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政審表必須要加蓋單位紅章);
②《2017年博士研究生錄取信息統計表》;
(以上文件請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專區”一欄下載)
三、復試比例
依據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比例不超過1:2。
四、復試內容、考核方式及要求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水平測試、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
(一)外語水平測試的內容和方式由學院確定,可以與學術水平考查同時進行,也可以單獨進行。
(二)學術水平考查的考核方式以綜合面試為主。各專業須成立至少5名復試教師的復試小組,復試教師原則上應為博士生導師或教授;復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相關材料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各專業須建立專業綜合面試題庫,試題數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不少于3道專業題做答。每名考生的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專業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提出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視性規定。其他學術要求須按規定提前公示。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的具體辦法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采取有針對性的面談和函調兩種方式。綜合面試中,復試教師須通過有針對性的談話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狀況。考生的政審情況采用“函調”的方式進行。誠信評判主要依據考生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進行,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何處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體檢。
體檢時間暫定于2017年3月-4月,具體信息請隨時關注學校研招網。考生的體驗考核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并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相關規定。
五、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外語水平測試為20分,學術水平80分,總分達到60分及以上為復試合格。
六、錄取原則
各專業根據學校下達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在復試的考生中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的基本原則是:
(一)按成績由高至低作為主要依據,參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三)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全面復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和健康狀況等情況,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七、調劑
碩博連讀考生不能進行調劑。
八、信息公開及投訴
(一)信息公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cueb.edu.cn/zsks/zsdt/index.htm),院(系、中心)網站和其他指定的公示地點。
(二)舉報電子郵箱:jw@cueb.edu.cn;舉報電話:83952128;受理舉報部門: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通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郵編:100070。
(三)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217。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招辦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