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筆試成績已經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現將資格初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有關事項
(一)筆試成績合格線
此次我區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的筆試成績合格線(含小學、初中、高中與職校)為55分。
(二)筆試成績等級劃分
考生筆試成績按如下辦法劃分為A、B、C三種級別,各級別資格初審要求如下:
A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5倍范圍內的考生劃為A級。此類考生具備初審資格,且必須于指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否則取消其初審資格;
B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6至8倍范圍的考生劃為B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為能及時遞補,此類考生須于指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可能的遞補至所報考職位的初審結束,否則取消其遞補資格;
C級: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二、資格初審時間和地點
2016年12月16日(周五)9:30開始,鹽田區委黨校(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梧桐路1008號)。
三、資格初審辦法、所需資料、要求
根據《深圳市鹽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第四部分“資格初審”辦法要求進行,材料整理順序如下:1、報名表(本人簽名,收原件);2、準考證;3、身份證復印件;4、戶籍證明材料復印件;5、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初審時無法開具的,由上述單位開具證明代替)、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6、教師資格證、職稱證、英語等級證等資格證明書復印件;7、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深圳市公辦學校任教證明》或《非深圳市公辦學校任教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材料之一即可,有疑問的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證明),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8、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以上材料請務必按順序進行整理裝訂,相關材料需驗原件留復印件(其中報名表收原件,準考證驗原件后歸還,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收原件),請考生務必提前復印準備,現場不提供復印。
四、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提前熟悉資格初審地點,并在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9:30到資格初審現場簽到等候,當天上午9:30前未能到達指定地點簽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入場。
(二)請考生按照資格初審要求帶齊并按順序整理好驗證材料(包括需復印材料),驗證材料不齊全的,視為不符合資格初審要求,不予進入面試。
(三)資格初審現場實行全封閉,考生需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擅自離開資格初審現場,因考生擅自離開現場造成未能接受資格初審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因資格初審地點停車位非常有限,請考生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避免因尋找停車位而耽誤資格初審。
五、溫馨提示
考生可乘坐68路,85路,103b線,103路,205路,239路,308路,363路,387路,b625路,b701路,j1路,m207路,m348路,m362路,n21路,觀光線1路公交車至“沙頭角保稅區”車站下車,沿梧桐路順行300米到達鹽田區委黨校。
六、本方案由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55-25228123、0755-25228531
鹽田區公務員和職員管理辦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