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配齊宣恩縣農業局直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力量,優化其干部隊伍結構,確保工作運轉及全縣特色農業產業發展,經宣恩縣農業局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宣恩縣內鄉(鎮)八大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4名;
縣生態能源局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4名;
縣種子管理局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辦公室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湖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宣恩分校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縣農業機械學校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縣特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2名;
縣“宣恩早”無病毒苗木繁育中心站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2名;
縣蔬菜技術推廣站工作人員(全額事業編)1名;
宣恩縣馬鈴薯產業發展局(全額事業編)2名。
以上遴選人員是本系統的,在沒有空崗的情況下,專業技術崗位副高6級的,保留7級待遇;專技8級、9級的,保留10級待遇;專技11級的,保留12級待遇。不是本系統人員,待遇是專技12級或管理10級。
各崗位的條件要求詳見《宣恩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宣恩縣內鄉(鎮)八大中心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6年7月1日;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新參加工作人員除外);
4.具有遴選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50周歲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內的;
5.遴選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 月 21 日——2016年12 月23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張1寸登記照到宣恩縣農業局人事股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
四、能力測試
能力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宣恩縣農業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進行公開遴選。能力測試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能力測試時間見準考證,準考證下發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遴選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本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恩縣農業局組織,統一安排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由遴選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恩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實施。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是否遞補由宣恩縣農業局決定。
六、辦理調動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遴選人員,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宣恩縣農業局0718-5823350 聯系人:謝愈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