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樂山市旅游數據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各縣(市、區)公開遴選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樂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要求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現將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樂山市旅游數據中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范圍
全市各縣(市、區)登記在冊的在編在崗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事業人員工作經歷。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發布公告錄(聘)用的鄉鎮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有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完全符合本公告《2016年樂山市旅游數據中心公開遴選崗位和條件一覽表》(見附件2,所列招聘崗位要求的“范圍”、“所需資格條件”及其他條件。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一覽表》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一致。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1月12日—1月16日,每個工作日9∶00—18∶00。
3.報名地點:樂山市旅游和體育發展委員會機關黨委辦公室(樂山市市中區柏楊東路449號)。
4.聯系電話:0833-2432867。
5.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樂山市旅游數據中心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一式3份。
(3)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錄(聘)用登記表(通知)復印件;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5)本人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標準彩照4張。
(二)資格審查。
1.樂山市旅游和體育發展委員會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報考者本人。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2.實行差額遴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數達到3∶1方可開展遴選;未達到3∶1比例,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取消。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字寫作能力、行政職業能力、法律法規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遴選名額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比例,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知識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2.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五)體檢。
1.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以及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在市人社局指定的醫療機構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2012年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人社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執行。
(六)公示和調動。
體檢合格后,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七)其他。一旦發現違反遴選條件者,一律清退。
樂山市旅游數據中心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