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縣文化藝術中心前身是巧家縣藝術團。2012年撤銷縣藝術團,組建縣文化藝術中心,隸屬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管理,為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完成全縣性的各類大、中型文藝演出和各種公益性演出任務。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文化藝術中心人才隊伍建設,確保文化藝術中心工作正常開展,充分發揮文化藝術中心的作用,計劃選調在職在編人員5人,招聘合同人員18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計劃
(一)選調人員在職在編崗位、名額及條件。
1.編導。
(1)名額:1人(男女不限)。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備編導專業知識。
2.創作。
(1)名額:1人(男女不限)。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備創作專業知識。
3.器樂。
(1)名額:2人(男女不限)。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備器樂專業知識及演奏技能。
4.聲樂。
(1)名額:1人(男女不限)。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2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日以后出生),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具備聲樂相關知識及表演能力。
(二)聘用合同人員崗位、名額及條件。
1.演員。
(1)名額:12人(男、女各6名)。
(2)條件:中專或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歷,戶籍不限,16至20周歲(1996年5月2日至1992年5月2日期間出生),其中不滿18周歲(1994年5月2日以后出生)的,學歷可放寬到初中,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具備一定的表演能力。
2.器樂。
(1)名額:2人(男女不限)。
(2)條件:高中以上學歷,戶籍不限,18至30周歲(1994年5月2日至1982年5月2日期間出生),具備器樂專業知識及演奏技能。
3.聲樂。
(1)名額:2人(男女不限)。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2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日以后出生),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具備聲樂相關知識及表演能力。
4.燈光。
(1)名額:1人(限男性)。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具有實踐操作經歷3年以上。
5.服裝與化妝。
(1)名額:1人(限女性)。
(2)條件:大專以上學歷,戶籍不限,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具備服裝、化妝基本技能。
二、招聘(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備一定藝術才能,具有良好品行,熱愛演藝事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選調)辦法
(一)選調在職在編人員。
在選調公告發布后,由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提供相關報名資料,在通過資格審查參加考核合格后,經選調領導小組考察和人事主管部門批準,屬轄區內各鄉鎮或縣級各單位在職在編的事業人員直接調動;屬轄區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事業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二)招聘合同人員。
1.由符合崗位條件的本人提交相關資料報名,在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考核。
2.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和考察,按照考核考察結果公布擬招聘人員。
3.將擬招聘人員向社會公告,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招聘(選調)工作客觀、公正。
2.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崗位對口的原則,優先選用優秀專業人才,全面提高文化藝術中心隊伍的整體素質。
3.堅持“嚴格要求,規范程序”的原則,嚴密各項操作規程,保證招聘(選調)工作制度嚴明、高效有序。
五、待遇及激勵辦法
(一)從事業單位選調的人員,為在職在編事業人員,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相關規定確定。試用期限為一年。
(二)招聘人員為臨時合同人員,一經錄用與用人單位簽定云南省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后,根據本人表現和工作需要,可續簽合同。工資待遇按同工同酬原則及同類事業人員工資標準核定,按月發給,采取崗位工資制,工資按內部分配機制逐年調整。
(三)縣文化藝術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為聘用合同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七、報考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2年5月16日至5月25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巧家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辦公室(過境路廣電大樓),聯系人:黃遠雁、鐘大權,聯系電話:0870—7121581。
(三)報名資料: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擬報考崗位的特長說明等相關資料(獲獎證書、技術等級證、職稱證等)。
(四)考核時間:擬定于2012年6月(具體時間待另行通知)。
(五)考核地點:待定(由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負責通知)。
(六)本公告解釋權為巧家縣文化藝術中心2012年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七)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巧家縣文化藝術中心2012年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