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耀鼎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司法協理員12名,現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敘永縣司法局鄉鎮司法協理員12名,其中北部片區3名,中部片區5名,南部片區4名。(北部片區包括:江門、馬嶺、天池、水尾、大石、向林;中部片區包括:龍鳳、敘永鎮、興隆、合樂、正東、落卜、兩河、白臘、后山、黃坭;南部片區包括:麻城、營山、摩尼、赤水、觀興、石壩、水潦、枧槽、分水。)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責任心、事業心強,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自愿從事司法行政協理員崗位工作;
3、身體健康(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能勝任基層司法所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男性2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女性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男性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和女性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人員,男性年齡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具有崗位要求的理論水平、綜合分析和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熟練操作和運用計算機能力;
6、戶籍所在地在敘永縣。
同等條件下,法律、法學類專業者和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辭退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的;
3、三代內直系血親中有較嚴重的政治問題或參加過“法輪功”、“門徒會”等邪教組織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敘永縣司法局六樓政治處(縣城環城路與永寧路交叉口)。
(三)報名要求:報名時,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的原件、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張,《司法協理員報名表》。退伍軍人需攜帶本人士兵退伍證原件、復印件1份。
(四)資格審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
(一)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在3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基本常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時事政治、應用文寫作、計算機操作等(不提供復習資料)。筆試以50%的比例,面試以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三)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實際招聘人數1:2確定面試人員。
五、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進入體檢,應聘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到指定地點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原則上不復查。如有體檢對象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體檢后按1:1的比例組織考察。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及簽訂合同后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招聘結果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
八、簽約聘用及工資福利待遇
應聘人員被聘用后,由敘永縣耀鼎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其簽訂用工合同,由敘永縣司法局按報名范圍分別分配到北部、中部、南部片區鄉鎮司法所任司法協理員,試用期2個月。司法協理員管理參照司法助理員管理標準,縣司法局和當地黨委政府共同管理、共同考核。
(一)工資:試用期每月1200元保底薪酬。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每月1500元保底薪酬,全年另加績效考核等,公用經費、差旅費按規定報銷。
(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三)其他福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四)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勞動合同。
九、其他說明
本辦法由敘永縣司法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234388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