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日程安排,現將報考成都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及相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筆試成績
詳見附件。
二、相關事宜
(一)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環節的人員
附件《成都市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名單》中“是否進入復審”欄為“是”的人員。
(二)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環節的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1.時間:2017年3月14日、15日,9:00至12:00時,13:00至17:00時。
2.地點: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號)二樓208教室。
3.咨詢電話:86126931、86696600(劉老師、賴老師)。
(三)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環節的相關要求
1.面試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如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和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2.報考市屬教育、衛生事業單位的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3.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
4.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