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都江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2名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且于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年齡、學歷、專業及從業經歷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學歷、專業及相關要求。
7.未領取畢業證的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的書面學歷證明報名參考,并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服務期滿證明、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結果的相關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62人。具體崗位詳見附件《2017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7年3月13日00:00至3月21日17:00。
資格審查: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2日17:00。
網上繳費: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3日17:00。
準考證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一)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要求上傳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將會導致應聘者資格審查不通過。照片質量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二)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務必在“有何特長”欄填寫已取得何學段何學科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情況,在“學歷”欄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編號”欄填畢業證編號),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初審。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初審工作由都江堰市教育局負責。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1-2個工作日后,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
(四)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7年3月2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應聘者,可于2017年 4月14日17:00前(節假日及周末除外)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四川省“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以及參加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的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至2017年 3 月 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內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聯系電話:028-89741026)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招錄優惠政策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所在區(市)縣具有大學生志愿者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伍(復員)證書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7年5月上旬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資格復審)
1.原件校驗通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相關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為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急需緊缺崗位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4.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四)總成績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七、體檢
依據招聘職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一)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八、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體檢和考核。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按照“縣管校用”相關政策規定,公開招聘的中小學教師由市教育局下屬教管中心根據各學校的學科需求統籌安排工作崗位(招聘單位明確為職業中學、兩河小學、駕虹小學、虹口小學、向峨小學、龍池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安龍學校的除外)。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后,在首次聘用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咨詢及監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都江堰市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028)87157130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7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