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縣直行政、事業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人數
1、遴選單位: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遴選人數:2人。
二、遴選范圍
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遴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2、熱愛環境保護工作,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有較好的團隊協作意識;
3、40周歲以下(1972年4月20 日以后出生);
4、大專以上學歷且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
6、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三、遴選程序
1、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日至7日
報名地點:鎮遠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新大橋頭原商業局辦公樓)
報名電話:5720555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結束后,對照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寫《鎮遠縣公開遴選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報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張;③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3人則取消此次遴選,報名人數不足6名按遴選1人開考)。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總分100分,不指定考試內容。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遴選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含末位同分者)。進入面試程序后,因故出現缺額時,視為自動棄權,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計算總分。
5、考核(政審)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排名,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方面的考核(政審),并進行不少于1周的公示。
6、調動
對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遴選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監督。遴選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回避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遠縣環境保護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鎮遠縣公開遴選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報名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