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質量,把好“入口關”,研招辦根據往年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作調劑要求如下:
一、調劑的基本原則
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一)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
(二)專業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同時參考考試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加以判斷。
(三)考試科目要求: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1.數學調劑原則
(1)為拓寬生源,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如工學及工程碩士),在符合專業相近的前提下,須在復試中加試數學(成績合格才能錄取),數學的測試,由各招生學院負責。如需數學學院協助,由招生學院自主安排。
(2)理學自命題數學(科目名稱:高等數學,科目代碼:601-609)可視為統考數學;
(3)數學只能按數學一、二、三順序由高到低調劑,反之不行。
2.外語要求
(1)除“英語語言文學” 專業外語為日語或法語外,其余專業外語均為英語(一般學碩英語一,專碩英語二);
(2)英語一可以向英語二調,英語二不能向英語一調。
(四)成績要求:初試成績同時達到報考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和調入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復試分數線(單科、總分均夠)。
二、特殊情況的調劑
從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如體育學〔0403〕)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其初始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的該照顧專業所在門類的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線要求。如我校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調到課程與教學論(體育),應達到教育學分數線。
三、不得調劑的情況
1.未達到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考生;
2.具有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復試資格考生;
3.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學術型專業(一般外語科目為“英語二”);
4.大學三年級學生或本科提前畢業的大學三年級學生;
5.少數語種考生(除英語語言文學專業接收外語為日語或法語外);
6.無《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考生不得按“士兵計劃”調入;
7.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得調入全日制專業;
8.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
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9.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四、其他注意事項
1.重視考生教育背景(畢業于985、211、重點大學考生優先考慮);
2.力求考生來源廣泛,以便形成良好循環;
3.通過英語六級、初試英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
4.確定調劑名單務請征求各碩士點負責人意見。
五、以上招生政策出臺后,若與上級有關政策有沖突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