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國家復試線和調劑要求,現將我校2017年復試線和調劑要求公布如下:
一、我校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要求(含非全日制)
學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第一單元(政治/管理綜合)單科線 | 第二單元(英語)單科線 | 第三單元(業務1)單科線 | 第四單元(業務2)單科線 | 總分 |
機械工程學院 | 080200 | 機械工程(學碩) | 35 | 35 | 53 | 53 | 290 |
0802Z1 | 海洋與船港機械裝備技術(學碩) | ||||||
085201 | 機械工程(專碩)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A類考生)復試線執行 | |||||
085236 | 工業工程(專碩) | ||||||
電子信息學院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學碩) | 35 | 35 | 53 | 53 | 277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專碩)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A類考生)復試線執行 | |||||
085209 | 集成電路工程(專碩) | ||||||
通信工程學院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35 | 35 | 53 | 53 | 330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專碩)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A類考生)復試線執行 | |||||
計算機學院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碩) | 35 | 35 | 53 | 53 | 295 |
0821Z1 | 0812Z1物聯網技術(學碩) | ||||||
083500 | 軟件工程(學碩) |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專碩) | 35 | 35 | 53 | 53 | 310 | |
085212 | 軟件工程(專碩) | ||||||
會計學院 | 120201 | 會計學(學碩) |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A類考生)復試線執行 | ||||
1202Z1 | 審計學(學碩) | ||||||
125300 | 會計(專碩) | 84 | 42 | — | — | 180 | |
我校其他招生專業均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A類考生)復試線執行 |
注:單科和總分均須上線。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請做好參加復試準備(不再逐一發送復試通知,一志愿復試名單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但未達到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請考生及時做好調劑準備。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線
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線
類型 |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 | 單科(滿分>100) |
學術型 | 經濟學 | 201 | 36 | 59 |
學術型 | 法學 | 186 | 34 | 56 |
學術型 | 文學 | 207 | 43 | 70 |
學術型 | 理學 | 174 | 29 | 49 |
學術型 | 工學 | 159 | 25 | 43 |
學術型 | 管理學 | 204 | 36 | 59 |
專碩型 | 應用統計 | 201 | 36 | 59 |
專碩型 | 資產評估 | 201 | 36 | 59 |
專碩型 | 工程 | 159 | 25 | 43 |
專碩型 | 工商管理 | 102 | 32 | 74 |
專碩型 | 會計 | 102 | 32 | 74 |
三、復試安排和組織
2017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將于3月22日-3月24日(個別學院可能會提前或延后)進行,各學院具體復試時間安排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各學院復試安排表為準(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3190.aspx)。
各學院將按照已公布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含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或補充說明)”(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3188.aspx)組織復試錄取工作。
四、調劑要求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我校各專業報考條件請在《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查詢(網址http://grs.hdu.edu.cn/Art/Art_15/Art_15_2980.aspx)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考生總分和單科分數均須達到我校各招生專業復試線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若統考科目低于調入專業要求的,復試應通過加試考核。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調入專業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滿足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6.我校調劑生原則上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
(二)調劑生挑選原則
需要調劑生學院須嚴格依照2017年調劑基本條件,并綜合考慮考生初試成績、一志愿報考學校與專業、本科畢業學校與專業以及科研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選定調劑考生。
(三)調劑程序
1.調劑系統3月17日開通后,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公布調劑缺額信息,展開調劑工作。
2.請符合調劑要求考生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進行調劑申請。
3.需要調劑生的招生學院在本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依照調劑基本條件和調劑生挑選原則,審核調劑生材料,并在規定時間(一般48小時)內決定是否同意考生調劑申請。
4.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5.調劑生(含校內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填報調劑到我校志愿,進行調劑申請,原則上分批挑選,調滿為止。
6.提醒考生:在調劑、復試、錄取期間務必保持手機(網報時填寫的手機號碼)聯系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