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我部經公開招考、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擬聘用夏烈生同志為輔助管理雇員,現對該同志進行公示。
夏烈生,男,1989年5月出生,廣東省紫金人,深圳戶籍,2011年6月畢業于深圳大學。2012年4月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
公示時間為201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羅湖區委宣傳部辦公室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地址:文錦中路1008號1903室,郵編:518007,聯系電話:0755-25666404,傳真:0755-25666406)。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我部將及時辦理雇用手續并上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宣傳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