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2017年縣城學校遴選調配公告
(第一號)
根據縣城學校缺編實際,經縣教育局研究決定,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對縣城學校教師崗位和部分學校領導崗位進行遴選調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及人數
縣城中小學擬遴選教師和學校領導38人。
(一)中小學科任教師27人:
1、縣示范小學語數教師1人;
2、南澗鎮小學語數教師10人:得勝小學1人、南澗小學1人、團山小學1人、新山小學2人、白云小學1人、文啟小學1人、太平小學2人,鉛廠小學1人;
3、南澗鎮小學音體美教師4人:南澗小學體育1人、安定小學音、體、美各1人;
4、南澗四中教師2人:地理、音樂各1人;
5、南澗鎮中學教師4人: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各1人;
6、南澗一中教師3人:語文、英語、化學各1人;
7、南澗民中教師3人:物理、數學、英語各1人;
(二)中小學財務2人:南澗一中1人、南澗鎮中心學校1人;
(三)縣幼兒園教師6人(學前教育專業3人,音體美專業3人);
(四)中小學校長3人:南澗一中副校長1人、南澗職中副校長1人、南澗鎮小學校長1人。
二、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報名對象
全縣除南澗鎮以外的7個鄉鎮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南澗二中、南澗三中在職在編教師。
(二)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為人師表。
2、工作年限
報考人員現崗位最低工作年限為3年,即2014年9月及以前錄用的人員,其中考核招聘教師工作年限必須滿5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錄用的人員。
3、崗位條件
(1)競聘中小學科任教師崗位:報考高中、初中科任教師,必須是從事遴選崗位對應學科教學不低于3年,且上學年仍然從事該學科教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初中教師;報考小學科任教師,必須是從事遴選崗位對應學科教學的教師。鄉鎮中心學校在職在編人員(含鄉鎮中心學校副校長)可在上述中小學遴選崗位中任選一個崗位報考。
(2)競聘中小學財務崗位:必須是從事中小學財務工作不低于3年,且現在仍然從事該項工作的教師,具體對象為:縣屬學校總務主任、會計、出納,鄉鎮中心學校會計、出納,鄉鎮中學總務主任、小學總務。
(3)競聘縣幼兒園教師崗位:原始學歷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或音體美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年齡35歲以下,從事中小學音體美教學或幼兒園教學的教師。
(4)競聘南澗一中、南澗職中副校長崗位的,必須是現任中心學校校長或初中學校校長,且任職3年及以上者;競聘南澗鎮小學校長崗位的,必須是現任小學校長,且任職3年及以上者。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2)報名人數與遴選崗位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該崗位的遴選考試。
(3)報考人員必須承諾高職低聘,否則不得報考。
(4)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處分期內不得報考。
三、報名、考試
(一)報名
1、報考人員根據南澗縣人社局網站發布的《南澗縣2017年縣城學校遴選調配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各鄉鎮中心學校、縣屬學校成立審核小組,負責對本鄉校報考教師的資格和表內所填內容進行認真審核,并加注審核意見,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和所填內容不真實的一律不準加注同意報考意見。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14日—15日。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原始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一項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小學財務和中小學校長崗位的人員,另提交“教育先進集體”獎牌掃描打印件);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張、鄉(校)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原件1份。
4、報名人員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遴選調動的,重新安排到最邊遠學校工作,今后3年內不得參加遴選考試,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考試
1、準考證發放時間:2017年8月17日,發放地點:教育局教研室,當天17:30未來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 命題范圍及內容:命題范圍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部分。筆試為分崗位分學科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試卷共15套,分別為:
(1)小學語數教師崗位單獨1套;
(2)小學音體美、初中音樂教師崗位共用1 套;
(3)初中數學、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崗位各1套;
(4)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英語、高中化學、高中物理崗位各1套;
(5)中小學財務崗位單獨1套;
(6)幼兒園教師崗位單獨1套;
(7)中小學校長崗位單獨1套。
3、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南澗縣示范小學。
四、考核分值
(一)學科教師崗位考核項目
1、近5年(2012—2016)獲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表彰的得 10分。
2、近5年(2012—2016)獲州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表彰的得8分。
3、近5年(2012—2016)獲縣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教學實績一等獎表彰的得5分;獲教學實績二、三等獎的分別得3分、2分。
4、近5年(2012—2016)獲鄉鎮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學實績一等獎表彰的得3分;獲教學實績二、三等獎分別得2分、1分。
5、截止2017年8月,現夫妻分居(不在同一鄉鎮工作)連續10年及以上得5分;連續5年及以上得3分。
6、截止2017年8月,鄉鎮工作連續20年及以上得10分;連續15年及以上得5分;連續10年及以上得3分;連續5年及以上等得2分。
以上1—4項以最高一次獲獎計分,5—6項據實計分。
(二)中小學財務崗位、中小學校長崗位考核項目
1、近5年(2012—2016)所在鄉鎮(學校)獲縣級及以上 “教育先進集體”表彰(縣對鄉鎮(學校)教育目標管理考核一等獎)、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表彰得10分;獲縣對鄉鎮(學校)教育目標管理考核二、三等獎的分別得5分、3分。
2、截止2017年8月,現夫妻分居(不在同一鄉鎮工作)連續10年及以上得5分;連續5年及以上得3分。
3、截止2017年8月,鄉鎮工作連續20年及以上得10分;連續15年及以上得5分;連續10年及以上得3分;連續5年及以上得2分。
以上1項以最高一次獲獎計分, 2—3項據實計分。
五、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加考核分合成總分,相關信息將在南澗縣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照合成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崗位(擬調配)人選。
六、特殊情況的處理
若出現合成總分并列,則依次按中共黨員、擔任班主任年限長、原始學歷高、教齡長、少數民族順序優先確定。
七、辦理調動手續
擬調配人選名單經縣教育局行政會議和黨委會議討論研究,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南澗縣教育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