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力量,滿足業務工作需要,經縣編委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共19名,具體見崗位表。其中廬城鎮衛生院8名、縣第三人民醫院4名、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核算中心3名、縣教育會計核算中心4名。
二、選調范圍
(一)廬城鎮衛生院選調范圍。本縣基層鎮衛生院在聘在崗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
(二)縣第三人民醫院選調范圍。縣內外衛生計生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我縣歷年公開招聘、招募的編制內管理人員)。
(三)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核算中心選調范圍。本縣基層鎮衛生院在編在崗人員。
(四)縣教育會計核算中心選調范圍。本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及編制內管理在崗人員(含符合選調條件的教職工)。
三、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工作滿3年及以上 (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7年9月1日,其他涉及時間計算的以此類推);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廬城鎮衛生院崗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4、近3年度考核(含試用期滿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證;
6、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①近3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②近3年內(2014年1月1日至今)擅自離崗或不在崗全年達10個工作日及以上的;③正在受黨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④我縣尚在服務期內人員;⑤經政府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⑥按相關規定不能參加選調其它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有執業資格或職稱資格要求的還須提供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注明本人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畢業學校、所學專業、現工作崗位、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字樣等)以及報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材料。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不足N+1比例的(N為選調計劃數),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8-10日。
報名地點:廬江縣人社局305室。
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會同相關選調單位聯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分值為120分,時間120分鐘,全部為客觀題。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詳見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專欄公告。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從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崗位選調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選需要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放棄造成缺額的予以一次性等額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考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三)考察
根據各崗位選調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的(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選調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表現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衛計委、縣教育局聯合組織實施。對考察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造成缺額的,從所選調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等額遞補。
(五)調動聘用
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員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與新單位重新辦理合同聘用簽訂手續。聘用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
涉及職稱聘任的,被選調人員需在新單位缺額崗位內且符合崗位聘任條件的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或不符合崗位聘任條件的,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
選調人員在一周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551-87316236(縣監察局)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查詢網站:廬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人事招考專欄(http://www.lj.gov.cn/topic/?topicid=508)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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