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山市精神病醫院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文件規定,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等程序,擬聘用徐偉、官玲二同志為樂山市精神病醫院工作人員,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4日,公示期7天。如有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公示期內以真實姓名書面或電話形式向樂山市精神病醫院人教科反映(電話:0833-2601175 )。
地址:樂山市市中區鳳凰路北段168號
樂山市精神病醫院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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