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榮昌縣委組織部
重慶市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
關于公開遴選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優化干部結構,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精神,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決定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用。
二、遴選的職位、人數和范圍
在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中公開遴選檢察業務工作人員5名。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檢察事業;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有關體檢要求;
6.符合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尚在試用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其他不適合在檢察機關工作的情形。
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截止時間2012年8月22日。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并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
2.其他條件:
A類:反貪、反瀆偵查崗(2名),男性;
B類:刑事檢察崗(2名),男性;
C類:訴訟監督崗(1名),男女不限。
四、遴選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時—30日下午5:00時。
2.報名方式:本次遴選實行網上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要求,填寫《榮昌縣人民檢察院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在本《簡章》中自行下載),上傳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發送到 364332578@qq.com(聯系人:向福強,聯系電話:023-46235779,46235713)。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者要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364332578@qq.com郵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在提交信息后的兩日內登錄自己的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重新填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于 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9:00—17:00時到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地址:榮昌縣昌州街道奧林匹克廣場旁),由榮昌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縣檢察院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本人因故不能到場接受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復審相關事宜,被委托人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為: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公務員身份證明(公務員登記表)(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1份),《榮昌縣人民檢察院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貼上1寸免冠照),工作簡歷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
未在網上報名的也可在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報名,報名資料同上。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9月1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開考比例為1:3,遴選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3.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法律綜合知識。
4.獲得下列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之一的,免筆試,其筆試成績按所參加該崗位遴選筆試人員的最高分計算:
“十佳偵查員”、“十佳公訴人”、“十佳偵查監督檢察官”、“十佳民行檢察官”、“優秀偵查員”、“優秀公訴人”、“優秀偵查監督檢察官”、“優秀民行檢察官”、“十佳法官”、“優秀法官”等稱號(含其他同等級別、同種類型的獎勵)。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2年9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開始,地點: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六樓會議室。
2.面試比例
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均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其缺額按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等額進入面試,但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遴選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則以報考同一崗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行業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單位同意轉任證明(附件2,在本《簡章》中自行下載),由榮昌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檢察院對擬轉任人員的報考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德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用人單位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按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由榮昌縣委組織部確定擬轉任人員名單,在榮昌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和榮昌縣人民檢察院門戶網公示7天。
(八)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本次遴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被遴選人員原則上須在榮昌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滿5年以上。
五、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是切實落實“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者,一經查實,隨時取消遴選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公告由重慶市榮昌縣委組織部、重慶市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 023-46235779,46235713
中共重慶市榮昌縣委組織部
重慶市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榮昌縣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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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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