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后續有關事項通告
根據《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和《關于對11月4日發布的<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的補充通告》的規定,現將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后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公布
根據《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要求,筆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選調程序,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見附件《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出現自動棄權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11月19日8: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1.文山州招商引資服務中心崗位:文山州投資促進局組織人事科(文山市七花北路112號310室)
2.文山州統計局信息中心崗位:文山州統計局辦公室(文山市華龍北路1號州委州政府辦公區B325室)
3.文山州民族研究所崗位:文山州民族宗教委辦公室(文山市開化北路168號405室)
(四)資格復審材料
1.《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
2.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學歷畢業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聘用文件或審批表、與現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為公務員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正、副科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的提供干部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
4.2018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5.近期白底半寸證件照1張(電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工作單位+報考崗位+姓名,僅限jpg格式);
以上報名材料各提供1份,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五)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實性進行核對的過程。若所提供資料與選調計劃崗位不符,則資格復審不合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選調程序。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將本人親筆手寫并捺印的書面放棄承諾交報考的州屬單位主管部門。既不提交放棄承諾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后續選調程序。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屬各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三、面試有關事項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公開選調計劃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仔細閱讀本通告,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按時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2021年11月20日上午8:00至結束
面試地點:文山州人事考試院(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樓六樓)
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0日上午8:00—8:20前到達面試地點集中,若考生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工作正常進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人選。若出現成績并列的,則并列進入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面試開始前,將查驗考生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確認書等材料原件,進入面試考生做好相應準備。
(二)考生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超過規定時間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放棄面試,不得進入考場。
(三)請考生嚴格按照《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忌毰宕饕淮涡葬t用外科口罩,出具“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彩色打印件(登記時間為24小時內)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檢測時間為48小時內),并接受體溫檢測。
(四)選調過程中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五)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
附件: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附件:2021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來源:http://www.ynws.gov.cn/info/1125/288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