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加強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人才隊伍建設,根據《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西雙版納州州屬企業勞動用工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參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文件規定,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計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正式組建成立,為州屬國有企業,直屬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領導,定位為州域內實體化運行的文化旅游企業,以整合全州文化旅游資源為依托,以“國際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為發展目標,在推動全州文旅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實踐中落實好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重大專項建設任務,打造西雙版納文旅產業綜合投資者、開發商和運營商。
二、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專業化和技能化方向,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測評,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崗位要求和條件詳見《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教育部下發的《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具備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界定:40周歲以下,為198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9年1月1 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9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以往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5年以內的人員;
5.吸毒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 年5月28日8:00 至2024年6月7日下午18:00。
2.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材料統 一 以PDF 格式形式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xsbnwljt@163.com。郵件標題須以“姓名+報考部門+崗位”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羅女士,13988144796。
3.報名所需材料
(1)《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登記表》《承諾書》(從網上下載附件2和附件3填寫,A4 紙打印,并親筆簽名,無親筆簽名的,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報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提供學信網可查詢的學歷、學籍、學位驗證報告);
(4)本人近期小1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本人獲得的各類獎章、證書等材料。
以上材料先提供PDF 掃描件,在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原件。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由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認真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報名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不足3人的崗位,由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在筆試前征求報名者意見后,在符合調劑崗位條件下,可調劑一次。調劑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三)筆試
筆試主要考核理論知識儲備、文字表達能力及專業能力等,委托第三方根據相關考務及保密規定要求命制試題。筆試時間:6月15日上午9:00(筆試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
(四)資格復審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首位及中位并列按人數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并列時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由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提交的報名材料現場認真進行復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線上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簽訂《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比例的,放寬比例或等額進行資格復審。因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面試委托第三方負責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面試時間初定為6月21日,具體面試時段及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24小時內在西雙版納文旅集團微信公眾號公布。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考察
從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并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經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西雙版納文旅集團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問題舉報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人員,由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重要提示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在試用期,用人單位要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手續。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員在公司服務期不低于3年。以上規定將在聘用人員與西雙版納文旅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注明。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必須履行聘用合同的條款。
(二)薪資福利待遇。公司新進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比照西雙版納州屬國有企業員工薪資管理辦法,結合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實際發放,享受“五險一金”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納入干部培訓計劃。試用期期間工資發放為正常工資總額的70%。
(三)應屆畢業生錄取后要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交所學專業學士學位等相關證明材料,如無法提供的,將辭退并退回所發放的全部工資。
七、其他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關注西雙版納文旅集團微信公眾號),必須詳細填寫有效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證電話暢通。報考人員報名時資格審查、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發生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關注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資格復審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無故未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保守工作秘密,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堅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職規避情形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回避。
八、未盡事宜由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691—2121526(西雙版納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附件:
1.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表
2.西雙版納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3.承諾書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cN6pGSYNnSdU1cGPwfX0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