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公開考試定編定崗公告
為解決原魯甸縣第三中學仍在頂崗(支教)教師人編分離等問題,結合相關學校學科緊缺情況,經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采用公開考試(筆試)的方式進行定編定崗,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87個)
崗位設置見附件:《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公開考試定編定崗崗位設置表》。
二、定編定崗方式
采取公開考試(筆試)的方式進行。
三、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
工資手續在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未定編定崗的87名教師。
(二)條件
1.具有崗位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
2.原招錄崗位學科與本次設置崗位學科一致。
四、考試相關事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魯甸縣教師發展中心(學生資助中心)。
3.報名時,參加報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標準電子證件照(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
4.每位考生按科目崗位報名,報考科目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5.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定編定崗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筆試
1.考試內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類,測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每科滿分均為150分,兩科總分300分。
2.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縣教體局人事股。
3.筆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6月22日上午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地點:魯甸縣第一中學立志樓。
4.成績公布:定崗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按同一科目崗位考試成績高低在“魯甸教育”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崗位確定
(一)根據同一科目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選崗。同科目崗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優先選崗,如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則按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優秀多的優先選崗,若上述條件都相同,則加考面試確定。
(二)無考試成績者由縣教體局根據鄉鎮學校學科緊缺情況進行定編定崗。
(三)選崗工作結束后,按相關程序辦理定編定崗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考試定崗人員到崗后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否則,取消其定崗資格。
(二)定崗人員工作調動后,崗位競聘、職稱申報等按調入學校方案執行,工資等福利待遇按省市縣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未盡事宜,另行研究。
附件: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公開考試定編定崗崗位設置表
魯甸縣公開考試定編定崗工作領導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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