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人民法院2025年6月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
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及有關規定,龍陵縣人民法院決定公開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聘用制書記員2名。其中,男崗1名,女崗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6月至2007年6月);
3.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熟練的計算機操作技能和較快的文字錄入速度;
6.戶籍不限,男女不限。
7.掌握緬語翻譯技能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審判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聯系電話:0875-3031010;
3.報名地點:云南省保山市龍陵縣龍山鎮金溪路龍陵縣人民法院政治部(5樓507辦公室);
4.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1張;
(3)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需提交證書原件、復印件;
(4)《龍陵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表》(見文末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
(5)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選。
五、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書記員從業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崗位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聽打和看打各占50%,占綜合成績的30%。測試內容為計算機錄入,分聽打和看打。考核錄入速度及準確率.
崗位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面試
書記員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占比計算后的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若書記員崗參加計算機操作技能測試人數不足1:2,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書記員崗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正式通知為準。
八、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
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選,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龍陵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儲備人員
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作為聘用制書記員的儲備人員,當各崗位書記員出現空缺時,從儲備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相關程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十一、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工資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依法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書記員薪資標準為每人每月4000元(含五險一金);
(二)為聘用制人員提供培訓、制式服裝等必要的職業保障和職工食堂等生活保障。
十二、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報考生本人承擔。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龍陵縣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3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Exa5ONpbhon37g7iuos5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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