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中醫醫院(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醫院2025年的發展規劃,本著按需招聘,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經衛生健康委同意,怒江州中醫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護理、西藥房、后勤崗位(勞動合同制),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學歷并符合崗位要求和相關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良好的醫德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2.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3.具有履行本崗位職責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崗位需求。
5.具有團隊精神,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6.年齡35周歲(含)以下。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調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及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申請。
(三)學歷及執業資格要求
1.護理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必須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2.西藥房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必須具有初級藥師及以上資格,具有臨床藥師資格的優先)
3.后勤崗位:學歷不限,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水電工相關資質相關證書。(崗位根據招聘實際,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組織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非編職工招聘崗位及要求
(二)報名相關事項
1.報名方式:到怒江州中醫醫院人事科報名,并提交個人信息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2025年6月21日08:30-18:00 至 6月28日08:30-17:00。
4.報名資格審核時間:2025年6月30日
5.考試、面試通知時間:2025年7月1日
5.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察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核及考核
(一)資格審核
人事科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預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筆試、面試,面試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試用環節。
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交材料:
1.求職簡歷;
2.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書等相關復印件,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
3.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材料。
(二)考試、考察
按照事業單位招聘相關規定及內容對考生進行考試(筆試、面試)、考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試、考察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用人單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
四、體檢
1.考察試用合格人員到醫院體檢中心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2.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原則上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單位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由單位指定醫院進行復檢1次,復檢結果即為體檢結論。
3.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公示
單位對擬試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醫院發出通知,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報到。具體報到要求如下:
被聘接到錄用通知當日起1周內持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來院報到,如不能在1周內報到須提前與我院協商。未與我院協商者,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崗位資格。
七、工作紀律
(一)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員應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試的相關信息;不談論涉及題目、題型、評分標準等話題;不記錄、傳播、泄露試卷內容。
(三)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包括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證書、外語等級證書、規培證書、獎勵證書及反映個人實績的各種材料。對在報名、考試、考核、體檢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和招聘工作中泄題、漏題及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按規定從嚴處罰。
八、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0886-3051889(黨政辦)、0886-3051894,13508868999(組織人事科);監督電話:0886-3051889(黨政辦)。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u17J4YudiTeafF-Xu0P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