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中心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2025年文山州州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通告》和《2025年文山州州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后續有關事項通告》等相關規定,現將2025年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確定為資格復審的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7月25日08:30-12:00,期間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后續環節。
(二)資格復審地點:文山州委巡察辦信息中心(文山市華龍北路1號州委州政府辦公區3樓B332-1室)。
(三)資格復審材料:
1.《2025年文山州州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學歷畢業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提供聘用文件或審批表、與現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其中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聘任在專業技術崗位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文件復印件。身份為公務員的,需提供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其中正、副科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公務員需提供干部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
4.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四)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序號 |
準考證號 |
報考崗位 |
選調人數 |
成績 |
備注 |
1 |
9253260101912 |
35326200701-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員 |
1 |
78.80 |
|
2 |
9253260100512 |
65.30 |
|||
3 |
9253260101107 |
64.80 |
二、面試崗位
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崗位代碼:35326200701。
三、面試人員
報考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中心,通過筆試并按開考計劃數1:3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四、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2025年7月26日09:00至面試結束。
(二)面試地點:文山州人事考試院(文山市鳳凰路華宇印象37號,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6樓)。
五、面試需提供材料
(一)報考崗位的筆試準考證。
(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三)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的《2025年文山州州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確認及承諾書》(下聯)原件參加面試。
上述證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六、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七、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組織考察人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如相同,視為綜合成績并列)時,按面試、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考察人選的,須進行加試,不得超計劃確定人選。
八、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面試當天的報到集合地點是:文山州人事考試院(文山市鳳凰路37號,文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7樓),面試考生須于當天07:30—08:00報到。8:00仍然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愿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試地點,面試地點停車不便,請考生合理選擇交通工具前往。鑒于交通可能擁堵等因素,請考生務必提前到達報到地點;凡超過規定時限到達的,無論何種原因,一律不得參加面試。
(三)工作人員在集合地點收取考生隨身攜帶的各類手表、電子物品和文字資料,考生如有違規將各類手表、電子物品或文字資料隨身帶入候考室、面試考場的行為,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序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單位等能夠識別考生個人身份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穿著有執法單位行業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
(六)考生進入考試區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安排。
(七)面試時請使用普通話作答。
(八)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有關要求,面試考生與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九)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本和草稿紙。
(十)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吸煙。
(十一)違反相關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九、特別提醒
(一)體檢和考察等后續工作,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文山州紀委監委門戶網站”(https://www.wsjjjc.gov.cn/)“文山要聞”欄和“文山州人社網”(https://wszrsj.ynws.gov.cn)“通知公告”欄信息,知曉政策規定及日程安排,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的電話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時關注公告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咨詢電話:
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中心(0876-3990690)
監督電話:
文山州紀委監委機關紀委(0876-3990664)
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23日
來源:http://wszrsj.ynws.gov.cn/wszrsw/tzgg/pc/content/content_1947954582518095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