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利用衛生資源,均衡縣域內衛生人力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合理流動,規范衛生人員調動行為,增強調動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經研究,決定公開遴選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遴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堅持崗位所需原則。
二、遴選名額及職位
本次開縣衛生事業單位共計遴選工作人員36名,具體遴選職位詳見《開縣衛生事業單位2012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
三、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
各鎮鄉街道(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遴選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男性年齡50周歲及以下(1961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66年11月30日后出生),個別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2》。
2.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參加遴選人員應在現工作單位在編服務滿3年,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會計崗位在編服務半年及以上)。
(三)崗位所需條件
詳見《附件2》。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11月6日—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開縣人力社保局機關四樓一教室。
(三)報名手續:報考人員現場填寫《開縣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報考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工作人員初審簽字后原件現場退還。
(四)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集中資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遴選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及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相應核減遴選指標。
(五)準考證發放:資格審查合格考生于2012年11月9日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地點:開縣衛生局政工科。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定于2012年11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確定擬調人員
根據遴選名額,分職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5天。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按報考對象的職稱、學歷、工齡的順序優先確定。
七、考核考察
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衛生局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擬調人員資格等進行考核考察,對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
八、辦理相關手續
對考察合格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辦理調動手續。
遴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調入單位的崗位設置和聘任辦法重新參加聘任,未被聘任者則低聘下一級職務。
九、組織領導
本次遴選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成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 平 縣委人力社保工委書記
譚曉均 縣委衛生工委書記
副組長:聶世成 縣人力社保局局長
鄭清術 縣衛生局局長
李建才 縣人力社保局副局長
徐迎春 縣委衛生工委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衛生局政工科,辦公室主任由徐迎春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縣人力社保局和縣衛生局相關科室抽調。
十、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各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堅持原則,嚴格條件,按規定程序辦事,堅決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報名和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遴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電話:12388(縣紀委)
十一、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完成后,各單位不得再從其他醫療衛生單位私自借用在編人員,未遴選上的原借用人員一律回本單位上班,否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為保證鎮鄉街道醫療衛生單位班子相對穩定,各鎮鄉街道醫療衛生單位正、副院長不得報考。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社保局和開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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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縣2012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重慶市開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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