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攀枝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職位排名及資格復審事宜公告
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攀枝花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已公布,請考生登錄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輸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查詢。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中有缺考科目和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心理素質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1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013年1月7日17:3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西人才市場(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1號樓,市政務中心上行50米,乘坐11路、12路公交車政務中心站下可到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幾類特殊考生,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招收對象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在職教師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附件:攀枝花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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