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及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重慶市南岸區2013年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優秀2013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優秀2013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2月26日
2、報名地點:重慶市第五人民醫院人事科
聯系人:稅敏 電話:62896108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醫院辦公室
聯系人:黃練 電話:62833541
3、具體報名方法及要求
現場審查時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重慶市南岸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注: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考核
1、時間:2013年3月2日上午9:00開始,考生應于當日上午8:30分前到達考點指定考室,逾時未到考室者視為棄權。
2、地點:重慶市第五人民醫院門診綜合大樓13樓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醫院附屬設施負二樓
3、考試考核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各100分。根據實際需要,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可合并進行。專業能力測試側重考查考生實踐能力和專業素養;綜合素質面試側重考查考生思想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個性特長??荚嚳己丝偝煽?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量依次等額確定簽約人選,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應不低于60分。
(三)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簽約人選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應明確除外條件(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及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以及違約責任。
(四) 資格復查、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和畢業院校出具的政審材料到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并接受資格復查(2013年7月10日17:30前未報到的簽約人員,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同自動放棄。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南坪福天大廈A座五樓,聯系電話:023-62986601)。
通過資格復查的人員請于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參加體檢,體檢地點及要求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如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資格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由主管部門張榜通知。資格復查、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中國重慶南岸網公告通知欄目中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六)聘用
按照相關政策辦理報到及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
被聘用人員須在南岸衛生系統內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如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及聘用手續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2013年應屆畢業生在2013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兩年期滿仍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區監察局負責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七、招聘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考察,確保所遴選的人員品學兼優、德才兼備,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八、其他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南岸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附件1:南岸區衛生事業單位面向重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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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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