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根據公務員招考有關規定,擬在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以下考生為面試人選:
| 3月1日面試考生 | ||
| 職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遞補人員最低面試分數線 |
| 1001 | 811131376707 | 52.85 |
| 1001 | 811133015012 | 52.85 |
| 1006 | 811131372514 | 54.65 |
| 3月2日面試考生 | ||
| 職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遞補人員最低面試分數線 |
| 1004 | 811131375026 | 60.25 |
請以上考生按照《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2013年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安排的公告》的要求,準備有關材料,按時參加面試。
工作聯系電話:021-50121245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
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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