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樂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及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延期待檢人員體檢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樂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和《樂山市2011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簡章》和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現將樂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招體檢及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延期待檢人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的組織及標準
體檢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考生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森林公安機關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體檢時間: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
集合地點:樂山市體育中心(市中區柏楊東路449號)足球場。
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于3月16日上午7:30到指定集合地點分組排列,核實身份以后統一組織前往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約400元)由醫院體檢部門按照體檢收費標準收取,考生參加體檢時直接交到醫院體檢部門。
樂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延期待檢人員體檢名單附后(見附件)。
三、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務須按本公告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下一錄用環節。
2、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3、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4、未婚女性不做婦科檢查。
5、對執行體檢通用標準的考生,有近視的考生請自帶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6、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7、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8、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根據樂山市2011年公招簡章規定,2011年公招的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樂山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培訓科提交本人手寫并簽名的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為準。
聯系電話:0833-2443032 0833-2441824
附件1:參照:http://ls.scpta.gov.cn/DisplayNews.asp?Newid=4751樂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附件2:樂山市2012年上半年公招和2011年公招延期待檢人員體檢名單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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