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8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任崗位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科員。具體職位詳見《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覺悟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熟悉黨和國家機關工作規則,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和吃苦耐勞精神,能熟練使用現代辦公設備。
(三)現任科員級的我市在職在編公務員,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副科級(含)以上公務員本人自愿放棄原職級的也可報名。公安警員系列和執法類公務員轉任的,按照市有關規定辦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歷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及以上。
(六)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及紀檢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深圳特區報、晶報、僑報和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網站(http:// www.fy.lg.gov.cn)同時發布。
(二)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三)報名資料。1、《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可在龍崗區法院門戶網站上下載);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3、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查原件);4、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查原件);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及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6、現職現級文件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7、《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可在龍崗區法院門戶網站上下載);8、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9、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意見;10、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政審意見(含“六四”、“文革”期間、是否參與“法輪功”組織的表現鑒定)。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將填寫好的《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與相關資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政治處806室,地址: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德政路8號。咨詢電話:(0755)28923616、28923831。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2:00時至5:00時。
(五)資格審查。根據報名者提交的資料,核對并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報名資格;符合選調條件者,經院黨組審定后通知參加面試。
(六)面試。面試由龍崗區法院統一組織,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形象儀表等方面進行考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順序依次遞補。
(八)組織考察。全面考察擬選調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確定擬選調人選,經院黨組研究后,予以公示。
(九)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有檢舉反映擬選調人員的問題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十)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被確定選調的人員,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選調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人選將在龍崗區法院網站(www.fy.lg.gov.cn)上公布。
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員職位表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2013年3月12日
附件: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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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社會人員、單調).doc》來源于龍崗政府在線網,最近更新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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