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規定,現將2012年下半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第二次遞補體檢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參照:http://rsj.scsn.gov.cn/Item/46764.aspx
三、遞補體檢有關事宜
(一)體檢實行等額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書面提出復檢要求,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人民警察職位還應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二)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三)體檢定于2013年3月19日進行。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書為準。請進入體檢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地址:遂寧市船山區遂州中路682號,原市軍轉培訓中心)公務員管理辦公室1401房間領取體檢通知書,并預交體檢費、交通費、午餐費等共計500元。體檢結束后,按實際發生情況多退少補。
(四)體檢要求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詳見體檢通知書。請考生仔細閱讀,嚴格遵守。凡違反體檢工作紀律要求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咨詢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電話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四川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