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筆試準考證(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用A4紙打印,其中報名表需雙面打印)各一份;
2、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檢察院、法院法律業務職位的考生,需提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證明。
4、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夠證明在企業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失業登記等證明。本地農民,如在本地農林牧漁等行業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生產的,須由農業生產所在村的村委會出具工作累計滿3年的證明,加蓋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簽名確認;凡在職位所在市非農業生產一線從事體力或技術勞動,由工作所在單位提供工作滿3年的證明材料。
考察時將到出具證明的單位(村)核實,凡提供虛假證明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報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4項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6、所學專業未在專業目錄所列,按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還需提交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8、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9、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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