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體育學院是山東省唯一的一所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體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全省體育教育、運動訓練和體育科研的中心。學院濟南校區和日照校區總占地面積2000余畝,目前設有18個本科專業,涵蓋教育學、文學、理學、管理學、藝術學等5個一級學科;碩士研究生教育擁有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首批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博士研究生現有水上運動裝備和體育教育訓練學2個專業方向(聯合培養)。學院現有體育教育訓練學“泰山學者”特聘教授1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4名、全國優秀教師7名、省級優秀教師5名、博士生導師5名、碩士生導師99名;有1個省級重點強化建設學科,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和1個省高校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立項建設實驗室,5個省級特色專業,9門省級精品課程。學院遵循體育規律,嚴格管理,科學訓練,不斷加強運動員的競技實力平臺建設,不斷提高訓練水平,在奧運會、世界杯、世錦賽、亞運會、全運會上取得了一系列優異成績。2006年以來,在國內外重大賽事上獲得金牌171枚、銀牌139枚、銅牌146枚。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10號)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0名,其中,中級7人,初級3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初級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5、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需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6、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dhrss.gov.cn)和山東體育學院網站(www.sdpei.edu.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郵寄報名、郵箱報名。
現場報名請直接攜帶報名材料至山東體育學院人事處(辦公樓四樓)報名;郵寄報名請注明“應聘”字樣;郵箱報名的郵件主題統一為“應聘+崗位+姓名+所學專業”,如“應聘+教師1+張某某+運動人體科學”。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截止至2013年5月27日。
報名材料包括:1.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交畢業生推薦表),本人身份證。以上證件提供復印件,原件攜帶備查。2.個人簡歷。3.有本人簽名的《山東體育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附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兩張。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郵箱報名者需提供以上材料電子版(拍照掃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教師7、教輔1和教輔2崗位須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博士崗位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
教師7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項技術動作和專業技能水平等。其它崗位面試采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其中試講占30%分值,答辯占70%分值。根據面試人員試講內容,考官進行提問,面試人員予以回答。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教學方法、教學效果、語言表達能力、運用現代教育技術能力等。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理論素養、創新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