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區工作安排,2013年5月21日公布了《梧州市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公布后,一些報考我市藤縣、蒙山縣等自治區級貧困縣的法院和檢察院的考生來電,要求按貧困縣的“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8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確定合格分數線。
經核實,5月16日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公布了全區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具體如下:
報考設區市級以下招錄機關職位(含自治區設在市級以下的直屬或派出機構,不包括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和政法機關基層緊缺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招錄機關(指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49個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含自治區設在該地區的直屬或派出機構)職位和政法機關基層法醫、獄醫、理化、護理等緊缺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8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
我市各縣(市、區)法院和檢察院在制定招錄計劃時,按照統一要求,招錄機關為“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梧州市人民檢察院”,用人單位為各縣(市、區)的法院和檢察院,因此在《通告》中各貧困縣(蒼梧縣、藤縣、蒙山縣)的法院、檢察院有關職位的面試入圍人選是以招錄機關所在地的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同時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來確定的,導致藤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一和藤縣人民檢察院偵查員等崗位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
現經自治區有關部門同意我市的法院、檢察院有關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以用人單位所在地來確定,因此我市蒼梧縣、藤縣和蒙山縣三個自治區級貧困縣的法院、檢察院有關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不低于8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35分”。
現根據新的合格分數線,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重新確定蒼梧縣、藤縣和蒙山縣三個自治區級貧困縣法院、檢察院有關職位的面試人選,其他事宜執行《通告》的有關規定。
附件:
梧州市蒼梧縣、藤縣和蒙山縣的法院、檢察院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入圍人選名單詳情參考:http://wuzhou.gxpta.com.cn/175/2013_5_23/175_6258_1369308661276.html
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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