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現將攀枝花市2013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折合總成績、職位排名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
攀枝花市2013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已在攀西人才網上公布,請考生登錄查詢。
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6月8日18:00時前未來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人事考試中心(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市政務中心下行50米,乘坐11路、12路公交車可到達)。
五、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攜帶《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上照片,經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以下要求的其它證書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優秀村(社區)干部需出具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主任3年上的證明材料(經縣區組織部、民政局蓋章)和獲得縣以上表彰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組織人事部門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3.“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人事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4.“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教育部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5.“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出具縣區團組織兩年以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六、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即可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攀枝花市2013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file.scpta.gov.cn/2013531/2013531160343_n_11018.html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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