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招聘名額 5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3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本縣醫療衛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滿五年的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彭水縣人民醫院護理崗2、彭水縣中醫院護理崗1除外);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二)報名時間:2013年 7 月 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地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三樓會議室(漢葭街道高家臺街43號)。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要求:往屆生報名須持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職稱)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等,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籍證明,同時準備好一式三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報考鄉鎮衛生院管理崗位的須提交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考生報名時提供以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如實、準確填寫《考試報名表》,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同時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報考崗位涉及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算至2013年 7 月29 日,但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者所需材料不變,同時須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依據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3年 8 月 1日下午14:30—17:30。
地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三樓人事科教科。
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含專業科目測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 8月 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專技崗位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醫學基礎知識、醫學法律法規),職員崗位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衛生管理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醫學法律法規),分值為100分。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含專業科目測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緊缺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經核準放寬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采取提問與實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含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彭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衛生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衛生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時,不再遞補。
七、公示
報考人員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在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底樓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底樓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擬聘單位、總成績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縣級以下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人員由縣衛生局根據考生成績及綜合考核情況統一確定聘用單位。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的,取消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1.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彭水縣衛生局人事科教科。聯系人及電話:勾老師(023-78449546;15823068303)
2.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8496838(彭水縣人力社保局)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彭水公招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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