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為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報請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平江縣人大常委會批準,平江縣人民法院擬在本轄區內增選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審員制度簡介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一項重要的審判制度,同時也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實現人民群眾在司法領域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形式,體現了我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與人民法官共同審理案件,行使國家審判權,實現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
二、增選人數
2013年、2014年共增選68名。
三、增選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23周歲;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本次增選工人、農民、進城務工人員、社區居民、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六)熱愛法院審判事業,能按時參加法院案件審判工作,認真履行人民陪審員工作職責。
四、選任辦法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公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屬本轄區的,可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
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屬本轄區的,該基層組織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書面形式向本院推薦。申請時,請由公民本人帶齊所需材料在報名期內到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材料:
①公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④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小一寸彩照2張。
⑤填寫并提交《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附件一)或《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附件二),雙面打印,一式二份。
⑥有工作單位的公民,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報名同意函》(附件三);無固定職業的公民,報名時請提交失業證明。
3、報名表格索取地點:
①“平江縣政府門戶網”、“平江縣人民法院網”的“公告”欄中自行下載;
②平江縣法院政治部領取報名表。
4、報名起止時間:2013年8月30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5、報名地點:平江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名時,請帶齊所需有關材料)。
6、聯系電話:6260519,QQ710309113
(二)資格審查
1、由縣人大會同本院及相關單位按條件進行審核。
2、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3、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三)任前公示和任命
對經審查認為合適擔任人民陪審員的預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不影響任職的,由本院提請平江縣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命,頒發任命書。
人民陪審員上崗前將接受履行職責所必備的審判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江縣人民法院解釋。
特此公告
2013年8月20日
《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申請表,申請表》來源于湖南領導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0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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