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我院人員結構,適應醫院發展的需要,根據《中共莆田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則的通知》(莆委辦[2011]68號)和《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的補充通知》(莆政辦[2008]160號)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工作實際,我院2013年增收碩士研究生12名,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碩士研究生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件)
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30周歲以下,具有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專業等
資格條件;
3、須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應聘者需現場提供個人簡歷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報到證、就業推薦表及相關執業證書的復印件各一式一份,或送(寄)到莆田市第一醫院人事科,或發送E-mail:ptsrsk@163.com。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報名時間
自發布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0日
五、招聘程序
采取專業知識面試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身份證、畢業證、獲獎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等。
3、組織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各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為主要內容,并結合進行素質考核。
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4、面試內容:各專業相關知識及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各專業隨機抽取面試試題。
5、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實行(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八、聘用、遞補
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市公務員局在相關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市公務員局予以核準。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綜合應聘人員的面試考核情況,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協議書,按照有關程序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咨詢電話:莆田市公務員局:0594-2289366
莆田市第一醫院人事科:0594-6973111
聯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龍德井街389號郵政編碼:351100
莆田市第一醫院人事科E-mail:ptsrsk@163.com
附件:2013年莆田市第一醫院增招碩士研究生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莆田市第一醫院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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