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編辦、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公務員局等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計劃的通知》(閩衛農社〔2012〕22號)以及《福建省衛生廳關于下達2013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名額的通知》(閩衛農社〔2013〕56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3年我縣招聘和選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和選派特崗醫師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崗醫師4名;面向本縣縣級醫院選派特崗醫師4名。
二、條件與要求
(一)招聘特崗醫師
1、招聘特崗醫師條件:具有臨床醫學、中醫學和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含本專業全日制專科畢業后提升學歷)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可報考特崗醫師。符合上述條件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直接聘用為特崗醫師。已被我縣各鄉鎮衛生院(含山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的正式在編人員,不納入本次特崗醫師招聘計劃。
2、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打印);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二)選派特崗醫師
1、選派特崗醫師條件:應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和二級醫院工作經歷,為高年資(三年以上)住院醫師,能夠勝任全科醫師崗位的基本要求。
2、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打印);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證明;
三、組織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4日—12月6日;
2、報名地點:南靖縣山城鎮人民路4號(南靖縣衛生局三樓辦公室),聯系電話:0596-7822318;
3、資格審查:根據方案及職位表,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核實應聘者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4、招聘與選派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與選派,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同一職位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人數的,采取直接考核確定擬聘人選;同一職位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則由考核小組組織面試評分,按分數高低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考核工作由縣衛生局、縣公務員局組織,具體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5、體檢與聘用
對考核合格的應聘者按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衛生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人員管理與待遇
(一)人員管理
1、招聘特崗醫師與鄉鎮衛生院簽訂服務期限為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2、選派特崗醫師由縣衛生局統一調配使用和管理,服務期限1年,每年選派一批,每批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40天(平均每月20天)。
3、特崗醫師的考核辦法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考核辦法進行,縣衛生局按照相應的考核要求,每半年對選派醫師的出勤情況、工作數量與質量等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特崗補助、職稱晉升掛鉤;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規定處理并通報派出單位,停發特崗補貼。招聘特崗醫師考核納入聘用單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應按照規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二)優惠政策與保障措施
1、在特崗醫師聘用期(服務期)內,除享受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待遇外,由財政部門另外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連續補助三年,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直接發放給個人。違約責任按簽定的協議書執行。
2、招聘特崗醫師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享受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外語、論文、繼續教育等方面同等的優惠政策。
3、積極開展基層衛技人員的全科醫學教育培訓,為特崗醫師提供具有全科醫學特點、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并保障特崗醫師每年能夠接受一次全科醫學繼續教育。
五、其他
1、本方案由南靖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執行。
附件:2013年漳州市南靖縣基層醫療機構特崗醫師招聘及選派職位表
南靖縣衛生局 南靖縣公務員局
2013年11月2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