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現因教學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
一、報名條件與要求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三)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學校校園網站統一發布招聘信息,并公布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要求。
(二)報名
1、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應明確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上午11:30止(正常上班時間)。
4、報名地點: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112號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1號樓5樓502室人事處
(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公交車省交通學院站或福建警察學院站下車,進校門右方紅色大樓即1號樓)
5、聯系人:人事處,龔老師(0591—83511279)
6、報名要求:交驗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照片2張,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紙質一式兩份交至報名處;
7、報考者如有特殊原因無法自己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代為報名。
8、報名者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或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9、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在規定的時間內,比例不足3:1的,須經學校批準后方可開考。
(三)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內容以公共基礎內容為主。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面試分數分別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考試成績。
2、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加體檢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一寸照片,根據我校的要求,到指定醫院按公務員體檢規定的標準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疑議人員,被聘用人員與福建宏業交通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派遣合同。
四、待遇
非事業編制,按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被聘用人員享受學校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咨詢電話
報名手續和考務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人事處聯系,電話:0591—83511279。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監督電話:0591—87244077。
六、本招聘信息在學院校園網發布。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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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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