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為獨立學院,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單獨填報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志愿,只填報中國傳媒大學志愿而未填報南廣學院志愿的考生,我校無法錄取。
(二)學校從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及下述條件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1.省級統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專業: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同時獲得校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
2.省級統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專業:獲得校考專業合格證書;
3.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美術學、動畫等美術類專業只需參加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我校不再組織校考,使用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
4.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該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錄取時,藝術類專業考生(美術類除外)以合格的校考專業填報高考志愿,未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志愿視為無效志愿。
(四)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錄取批次、錄取時間,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簡章中涉及到的高考總成績為高考文化考試科目的總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六)以下藝術類專業按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導演、廣播電視編導(影視制片)、錄音藝術、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照明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數字電影技術)、播音與主持藝術(英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節目主持)等十二個專業(方向)。
錄取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總成績達到我校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按高考總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參照報考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高考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科目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七)以下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漢英雙語播音主持)、音樂學(音樂編導、流行音樂演唱)、表演、表演(服裝表演)等五個專業(方向)。
錄取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總成績達到我校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依專業考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參照報考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專業成績排名并列時,按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高考總成績也相同,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科目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漢英雙語播音主持)兩個專業(方向)對高考文化總分達到生源所在省普通類本科二本分數線上(未明確劃分普通類本科二本分數線的省份除外),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優先錄取。
(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美術學、動畫等美術類專業錄取時,在各省劃定的投檔分數線基礎上,將其高考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其次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九)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出有替考等考試舞弊行為,或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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