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社辦發〔2014〕49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包頭市公務員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事處,各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進一步提升我區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整體素質,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和民族團結,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入實施自治區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的通知》(內人社發〔2013〕8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選拔2014年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人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 選拔范圍
“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特培計劃”)主要從自治區企事業單位中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員中選拔。重點選拔專業領域、重大工程項目中的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科技、教育、農牧業、衛生、工程等領域中的急需緊缺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其它專業和領域中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
(二) 選拔條件
“特培計劃”分兩部分內容:區外培養和區內培養。
1、申請“特培計劃”區外培養的學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2)少數民族,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碩士或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8年以上,具有副高級或以上職稱,有較高學術技術水平和培養前途。
2、申請“特培計劃”區內培養的學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2)少數民族,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在盟市或以下地區工作;
(3)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有一定的學術技術水平和培養前途。
二、選拔數量和培養方式
(一)選拔數量
2014年度全區特培學員共選拔85名,其中,區外培養學員35名,區內培養學員50名。具體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1。
(二)培養方式
1、區外培養學員赴區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進行為期一年的特殊培養和實踐學習;
2、區內培養學員赴區內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進行為期一年的特殊培養和實踐學習。
三、選拔程序
(一)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2014年度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人選名額分配表》的名額推薦人選;
(二)申請人員應填寫《少數民族特培學員申報表》一式三份(附件2);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對申請人員的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的原件進行審核,并填寫《2013年度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人選匯總表》一份(附件3),連同附件2、3的電子表格(Excel形式)和相關證明材料一并上報(電子表格從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三)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確定培養學員名單;
(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落實培養單位后下發報到通知書;
(五)學員根據報到通知書的要求,攜帶規定的證件和材料,按時到培養單位報到。
四、材料報送時間
請各地區、各部門于2014年3月15日前將推薦人員材料報自治區專家服務中心。區外培養和區內培養人員材料分類報送。
五、學員管理
(一)學員一經錄取,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培養專業和培養單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須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
(二)學員要嚴格遵守選送單位和培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三)學員中的黨員要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積極參加培養單位的黨組織生活。
(四)學員在學習期間因病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學習的,培養單位確認屬實,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可終止培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員,取消特培資格,五年內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資格,并償還特培經費。
1、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故不參加特培學習的;
2、學習期間,無故停止特培學習的;
3、違反培養單位規章制度,影響惡劣的。
六、培養單位職責
(一)做好學員的接收工作,安排好學員的住宿等生活問題。
(二)學員入學后即建立學員檔案(紙質版和電子版,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及單位、部門推薦意見、學員申報表、學習期間考試成績單、考核表、培養單位鑒定意見等),特培學習結束后,學員特培檔案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三)根據學員的情況,結合本單位師資條件,制定具體的培養方案(包括培養內容、培養方式、考核標準、指導教師等)。培養方案需征求學員意見,學員同意簽字后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培養單位要采取多種培養方式,讓學員在實際工作崗位中得到鍛煉,承擔相應的工作任務和科研項目,重點提高學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使學員盡快掌握本專業領域的最新知識;并定期檢查指導老師培養方案的落實情況,保證學員的學習質量。
(五)應加強學員日常管理,保證良好的學習實踐秩序,定期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選派單位溝通,反饋學員學習、生活情況。
(六)認真做好學員的年度和結業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年度考核優秀不占選送單位名額。
七、選派單位職責
(一)做好“特培計劃”的宣傳工作,鼓勵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報名參加特培學習。
(二)做好學員的推薦選拔工作,按照選拔條件嚴格把關。
(三)對學員提出具體的培養要求,幫助學員明確學習目的。
(四)定期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培養單位溝通,了解學員學習、生活情況,協助做好學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學員在學習期間,除提拔使用外,應保留其原崗位及職務,不得調整和變動。
(六)學員學成返回工作崗位后,應在課題研究、項目開發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支持。
八、其它事宜
1、“特培計劃”所需經費由自治區人才開發基金、用人單位和個人負擔。學員學費和住宿費由自治區人才開發基金承擔,區外學員每人每年3.3萬元,區內學員每人每年1.6萬元,直接匯給培養單位;學員每年兩次往返路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學習實踐期間的餐飲費由學員自理。
2、各部門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努力做好自治區特培工作。“特培計劃”區外培養單位委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負責落實,區內培養單位的落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牽頭,自治區專家服務中心具體承辦。
3、培養單位應根據學員的專業領域、專業水平和具體情況,安排指導教師并拿出個性化的培養方案。學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培養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培養工作結束并考核合格人員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特培計劃”證書。
各地區、各部門應高度重視、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確保特培工作順利開展。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 系 人:包曉宇
聯系電話:0471-6283951
郵 箱:rstzjc@126.com
自治區專家服務中心
聯系人:武慧娟
聯系電話:0471-6261805
郵 箱:11893232@qq.com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2月24日
附件:
2014年度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人選名額分配表
少數民族特培學員申報表/2014年度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人選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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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特培學員申報表/2014年度內蒙古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人選匯總表.doc》來源于,最近更新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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